荊楚網消息(楚天都市報)(見習記者 蔡琳璐)九江發(fā)生5.7級地震,我省東部地區(qū)震感強烈,并造成財產損失。災難過后,不少市民問,房屋在地震中受損,保險公司是否會理賠?
昨日,記者采訪了多家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,除人保財險外,其他公司均稱“暫未接到關于地震的報案”。
人保財險黃岡分公司負責人彭軍介紹,至昨晚8時30分,該公司僅接到一起關于地震的報案:一所在該公司投保了“校園方責任險”的中學,在組織學生撤離過程中,發(fā)生踩踏事件。此外,相關人員走訪中發(fā)現(xiàn),武、蘄春各有一所學校發(fā)生踩踏事件;3家企業(yè)的房屋受損。
是否予以理賠?彭軍稱,三所學校應可獲賠。但企業(yè)則不一定,因為一般的房屋財產保險,地震是“除外責任”,即如不特別添加“批單”,地震就不在承保范圍之內。
昨日,部分市民對此“行規(guī)”提出質疑:對房屋來說,最大的安全威脅莫過于地震,為什么房屋貸款保險,偏偏將地震排除在外?
市民郭先生稱,貸款購房時,財產保險的保險責任有臺風、暴雨、火災等多種,卻獨獨將“地震及地震次生原因”列為除外責任,似不妥;另外,日本等地震高發(fā)國的部分財產保險中,就有地震責任。
業(yè)內人士稱:將地震作為“除外責任”,主要是因為我國目前地震預測手段還不完善,缺乏對地震帶來的損失進行精算的專業(yè)人員,缺少對地震風險分析的技術儲備。
有市民仍表示,把地震責任“除外”,失去了保險的應有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