荊楚網(湖北日報網)訊(通訊員 吳偉)6月27日,崇陽縣人民法院傳來消息,在該縣天城人民法庭法官的主持下,對簿公堂的雙方當事人在該縣某醫(yī)院的病床前握手言和,不僅解決了債務問題,還讓雙方重拾了多年的朋友情。
早在2017年11月,市民老王(化名)借了10萬元的周轉資金給好友老李(化名),雙方口頭約定了月利率10‰,一年后還清。但是,老李之后僅償還了部分利息,未歸還本金。
2024年3月,在多次討要未果后,無奈的老王只好一紙訴狀將好友老李告至崇陽縣法院。
庭審時,天城人民法庭的承辦法官了解到,近年來老李生意虧損,這才導致其未按期還款。一方面,老王責怪老李不講信用,而老李則埋怨老王不講多年的朋友感情,不理解自己的難處。
了解到上述情況后,法官耐心細致做雙方工作,向老王解釋老李是因為疫情影響生意虧本嚴重,非惡意拖欠,勸導其看在多年好友的份上予以諒解。
同時,向老李釋法明理:“當時老王出于對你的信任和幫助借錢給你,六年多你僅償還利息17000元,實屬不該。應想方設法盡快償還”。
調解過程中,承辦法官得知老王因交通意外住院治療,立即將這一情況告知老李。老李主動買了水果到醫(yī)院探望老王,承辦法官趁熱打鐵繼續(xù)做雙方的調解工作。
精誠所至,金石為開。老王自愿放棄了部分利息,老李則承諾在5日內償還老王借款本息150000元。
在承辦法官調解下,雙方在老王的病床前簽訂了調解協(xié)議,曾對簿公堂的兩人最終握手言和,并向法官感謝不已:“劉法官,你不但幫我們解決了糾紛,還讓我們重拾了兄弟感情,非常感謝”。
目前,老李已付清全部借款本息。
近年來,崇陽縣人民法院堅持以“楓橋經驗”為指引,持續(xù)延伸人民法庭職能作用,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,力促“案結事了人和”。
“良好的營商環(huán)境,與公正、高效的司法環(huán)境息息相關?!背珀柗ㄔ合嚓P負責人表示,將不斷探索化解涉企糾紛“最優(yōu)解”,努力讓每一起糾紛高效化解,持續(xù)優(yōu)化法治化營商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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